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评分标准(试行)》摘要本标准采用量化千分制涵盖五个部分:“基础条件”150分、“医疗技术队伍”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370分、“医疗质量状况”260分、“科研与教学”100分。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应为三级医院落实医改任务开展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单病种管理专科实力强、技术高、安全保障好病房开展优质护理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达标。标准中的技术指标指上一年度数据部分指标可累积但不超过标准分。基础条件方面涉及发展环境、专科规模、支撑条件、科室管理。医疗技术队伍方面涵盖技术团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医师护士队伍及人才培养。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包括总体水平、亚专科建设、技术特色、诊治能力、创新能力及辐射能力重点评估技术开展、病例数量质量、创新及影响力等。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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