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摘要如下:一、服务范围:涵盖直接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疾病、无家属陪同患者、身份不明患者、突发事件患者及见义勇为受伤者。二、基本要求: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先救治后结算。接诊护士发现符合条件的患者须立即报告医生由医生决定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开通后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费先入院抢救后交费办手续。各科室需优先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取药、治疗等。医生应尽快下达医嘱护士核对后执行。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各科室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10分钟内到达请求地点。危重患者检查须由护理人员陪同必要时与医师共同护送。急诊药房5分钟内完成取药辅助检查科室30分钟内出具报告。三、管理:医院设“绿色通道”专用章由急诊科保管。急诊科详细登记救治患者资料每月讨论评价急救质量。严格掌握开通范围违规者承担医疗费用并处理。各科室合理检查、用药急救用药限当天量。欠费患者及时报告医务科遵守救治原则。拒不执行或干扰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将受到处理。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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