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异常结果报告与追踪制度
重大异常结果报告与追踪制度摘要一、重大异常结果报告制度1报告内容:涵盖可疑癌、急性心肌梗死等检验重大异常。列明癌症早期危险信号如异常肿块、溃疡不愈等;以及癌前病变如慢性病毒性肝炎及肝硬化、慢性萎缩性胃炎等。2报告程序:体检当日体检医生口头报告中心负责人并通知健康管理师提醒受检者门诊。健康管理师协助后12小时内告知中心领导电话通知对方单位体检负责人3日内完成告知。3保密制度:对未明确诊断可疑癌症患者或涉及隐私者严格保密。4备注制度:报告内容应备注清晰、重点突出有详细记录。二、重大异常结果追踪制度1追踪要求:态度和蔼耐心解释消除受检者恐惧心理促其及时治疗。2追踪内容:包括门诊、进一步检查、住院治疗、手术及病理切片结果等。3追踪时间:分6次分别在体检后3日、7日、15日、13个月、36个月、912个月内进行。4备注制度:回访追踪内容应备注清晰、重点突出有详细记录。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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