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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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
人员的相关制度
1、医院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
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员
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医院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
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
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
问题和隐患。
3、医院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
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4、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
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医院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
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
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6、医院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
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制度
1、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
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
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
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
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
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
单位查询、处理。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
(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
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
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医院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
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
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
请后,应当于 5日内到场监督医院销毁行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
1、医院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
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
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2、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3、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
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4、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5、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
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
规定》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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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极为严格。首先建立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员负责日常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其次制定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且要求管理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采购、储存方面医院需按需购进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双人签字并专簿记录储存则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建立专用帐册。在调配、使用方面医院可设周转库(柜)并规定发药窗口调配基数执业医师需经培训考核后取得处方资格且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此外医院还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如配备保险柜、安装报警装置等对各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批号管理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处方并要求患者交回空安瓿或废贴。最后医院需遵循相关处方管理规定包括使用专用处方、建立病历、限制处方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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