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规范化诊疗相关制度

2025-10-18 999+ 34KB 17 页 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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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门诊相关工作制度
***********医院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医疗机构各诊室应设立《门诊日志》,实行门诊日
志登记制度。
2)门诊日志由医院统一印制。门诊日志的栏目内容包
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
就诊日期、传染来源、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方法及结果、诊
断时间、病名(诊断)、病例分类、医生签名、备注等。
3)执行职务的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对每一例就诊者均
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和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门诊日志
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
4)对于由母亲传播的儿童性病,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
栏目中填写其生母患病情况。
5)性病病例诊断更变或修订时,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
栏目中填写更正或修订诊断的病名。
6)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在门诊日志的“备
注”栏注明“已报卡”或卡片编号,同时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上登
记。
7)门诊日志作为性病疫情准确性核查、漏报调查的依
据。
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
1、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度
1)性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
制,指由对性病患者做出首次诊断的医生(简称首诊医生)负
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病例报告。不能由实习或见习的医学
生、进修医务人员填写报告卡。所谓首诊即为第一次诊断,新
诊断,以前没有做出过诊断。
2)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与真实,
不能造假。
3)首诊医生为法律规定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履行
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首诊医生应做到诊断与报告准确,防
止迟报、漏报、重报、错报,不得瞒报和不报。
4)首诊医生必须具备性病的诊断能力。不具备性病诊
断能力的医生,必须进行转诊或会诊。
5)首诊医生对就诊者进行完整的病史采集、全面的体
格检查和合理的化验,然后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最新性病诊断标
准对就诊者进行诊断,对诊断的病例须进行病例分类。对梅毒
病例必须分期分类诊断,并分期分类报告,包括一期、二期、
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
6)接诊医生应询问就诊者的就医史,询问就诊者本次
发病到本医疗机构是初诊还是复诊,如已确知该病例在本次发
病时曾经做出过诊断,则对该病例不进行病例报告。但已知该
病虽然已被诊断,而未被报告过的病例,需要报告。
7)接诊医生对同一患者同时首次诊断患有多种性病时,
每一种性病需填写一张报告卡。
8)接诊医生对就诊者初诊时未做出诊断,复诊时才做
出诊断(为首次诊断),则该病例应报告;如果复诊时变更诊
断,则应对原诊断进行订证;如果复诊时增加诊断,则应对增
加诊断的病名进行报告。
9)接诊医生对同一名患者在本次病程内多次接诊该病
例(不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诊断进行一次报告,对再
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时则不进行报告。
10)接诊医生对于复发病例、年度内随访复查病例、
摘要:

性病门诊相关工作制度***********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制度(1)医疗机构各诊室应设立《门诊日志》,实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2)门诊日志由医院统一印制。门诊日志的栏目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传染来源、临床症状与体征、实验方法及结果、诊断时间、病名(诊断)、病例分类、医生签名、备注等。(3)执行职务的医生在诊疗工作中,对每一例就诊者均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和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对门诊日志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4)对于由母亲传播的儿童性病,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其生母患病情况。(5)性病病例诊断更变或修订时,须在门诊日志的“备注”栏目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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