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
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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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
一、麻醉科医疗服务领域
麻醉科医疗服务涵盖临床麻醉、疼痛诊疗、监护治疗、急救复苏等门
(急)诊和住院服务多个领域。
(一)门诊服务。主要包括麻醉门诊、疼痛门诊以及其他利用麻醉相关技术
开展的门诊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可以整合资源设置门诊儿童镇静中心、
无痛诊疗中心。设置疼痛科的医院,也可以由疼痛科提供疼痛门诊服务。
1.麻醉门诊。负责麻醉前评估、准备、预约和咨询,出院后麻醉相关情况
随访,以及麻醉相关并发症的诊疗。
2.疼痛门诊。负责急慢性疼痛、癌性疼痛诊疗。可以利用医联体、远程诊
疗等将疼痛诊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开展居家疼痛管理新模式。
3.麻醉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设麻醉治疗门诊,利用麻醉学技
术探索开展睡眠障碍、免疫性疾病、药物依赖等病症的治疗。
(二)手术操作相关麻醉。主要包括手术室内麻醉、手术室外麻醉。
1.手术室内麻醉。在手术室内为手术患者提供的麻醉医疗服务,包括择期
手术、急诊手术、日间手术。
2.手术室外麻醉。在手术室外为各类内镜、介入、组织活检等有创诊疗操
作,以及自然分娩、康复治疗等疼痛程度较高的诊疗操作提供麻醉医疗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无痛诊疗中心,对手术室外麻醉患者进行集中管理,提
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围手术期管理。主要包括麻醉前评估与准备、术中麻醉、麻醉后恢
复、麻醉后监护治疗及围手术期急性疼痛管理。
1.麻醉前评估与准备。麻醉前对手术麻醉患者进行评估与准备,制定围手
术期管理方案。
2.麻醉后恢复。负责所有麻醉后患者的麻醉恢复,直至患者符合返回普通
病房的标准,并对术后早期麻醉和/或手术并发症进行诊疗。
3.麻醉后监护治疗。为保障麻醉后患者安全,提高手术患者医疗质量,鼓
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麻醉后监护治疗病房,重点为手术后的高龄、
存在术前严重合并症或术中严重并发症、大手术后需要继续进行重要脏器系统
功能支持和管理的患者,提供预计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的监护及治疗服务。
4.围手术期急性疼痛管理。为患者提供围手术期因疾病及手术引起的急性
疼痛诊疗服务。
(四)住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疼痛病房、麻醉治疗病房、
日间手术中心(日间手术病房)、临终关怀病房等麻醉相关的专科住院服务。
(五)急救复苏。参与本医疗机构内门(急)诊和住院患者的急救复苏工
作,承担院内和医联体内医务人员急救复苏技术的指导及培训。
(六)重症监护治疗。没有单独设置重症医学科的医疗机构,可以由麻醉
科负责重症监护病床的集中管理。
二、人力资源配置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业务范畴和临床工作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麻
醉科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充足的麻醉科医师、护士和
医技人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研究人员和必要辅助人员。
(一)麻醉科医师。麻醉科医师的岗位职责涵盖上述麻醉科医疗服务领域
的相关内容。为满足医疗服务需求,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师和手术科室医师
比例逐步达到 1:3,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可根据诊疗情况合理确定比例,但不
低于 1:5。专科医院以满足医疗服务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比例。麻醉科门诊的
医师应当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开设疼痛病房的医院,疼痛病房
医师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 0.3:1,且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开设麻醉后监护
治疗病房的人员配备要求见附件 1。
(二)麻醉科护士。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麻醉专科护理队伍,配合麻醉科医
师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手术室内麻醉护理、手术室外麻醉护理、麻醉门诊
护理、麻醉相关专科病房的护理等工作。其中,配合开展围手术期工作的麻醉
科护士与麻醉科医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0.5:1。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
数量其他岗位的麻醉科护士,负责麻醉门诊、疼痛门诊、专科病房等护理工
作。麻醉专科护理具体要求见附件 2。
(三)研究人员、医技人员和辅助人员。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科室规模及工作
负荷相应配置科学研究、信息管理、仪器及物资管理维护等专业人员。
(四)手术室护理人员。手术室护理队伍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和
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医疗服务内容
麻醉科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掌握的麻醉相应关键技术见
附件 3。
(一)麻醉门诊医疗服务内容。对拟实施麻醉的患者,在住院前或接受非住
院麻醉前进行评估,具体包括循环、呼吸、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系统功能评
估,气道评估(尤其是肥胖或呼吸道梗阻等特殊患者的气道评估与准备),复
杂手术或合并慢性疾病患者术前麻醉评估,严重过敏史患者麻醉前评估,围手
术期用药指导等。
对存在麻醉并发症的患者进行治疗,包括术后慢性疼痛、椎管内麻醉后头
痛、椎管内麻醉或区域神经系统阻滞麻醉后神经并发症等的治疗。
(二)手术操作相关麻醉医疗服务内容。为手术、有创诊疗、内镜诊疗、
介入诊疗、辅助生殖、自然分娩等患者(产妇)提供麻醉、镇痛、镇静等服
务,包括全身麻醉(气管插管全麻及非气管插管全麻)、椎管内麻醉、复合麻
醉、外周神经阻滞麻醉、监测麻醉等不同麻醉方式。依据麻醉对象及其所施行
的手术操作不同,可以分为腹部手术麻醉、骨科麻醉、心胸外科麻醉、神经外
科麻醉、头颈部手术麻醉、产科麻醉、儿科麻醉等亚专业,各亚专业高难度麻
醉见附件 4。医疗机构要重点提高以下高风险患者的麻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
医疗质量控制:
1.重症患者:实质性器官功能受限,合并 1 种或多种中度到重度疾病。如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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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摘要本指南从麻醉科医疗服务领域、人力资源配置、医疗服务内容、设备设施及绩效指标五个方面对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作出规范:1医疗服务领域:涵盖临床麻醉、疼痛诊疗、监护治疗、急救复苏等包括门诊、手术操作相关麻醉、围手术期管理、住院服务、急救复苏及重症监护治疗。2人力资源配置: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业务和临床工作量合理配置麻醉科医师、护士、研究人员及医技人员。3医疗服务内容:包括掌握麻醉相应关键技术提供麻醉门诊、手术操作相关麻醉、围手术期管理、疼痛治疗、日间手术、麻醉治疗和临终关怀等相关医疗服务。4设备设施:应根据需求配置相应设备设施建设完善麻醉信息系统。5绩效指标:通过管理指标(如麻醉门诊评估占比、全身麻醉后麻醉恢复室转入率)和质量指标(如门诊病历质量合格率、麻醉死亡率)衡量麻醉科工作负荷、效率、质量和安全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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