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

2025-10-14 999+ 30KB 3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6.13.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
6.13.1.定义
高 血 压 急 症 和 高 血 压 亚 急 症 曾 被 称 为 高 血 压 危 象 。 高 血 压 急 症 (hypertensive
emergencies)是指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
一般过 180/120mmHg,同行性肾等官功表现
高血压急症包括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死、急性心力衰
竭、肺水肿、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非 ST 段抬高和 ST 段抬高心肌梗
死)、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子痫等。应注意血压水平的高低与急性靶器官损害的程度并非成
正比。一部分高血压急症并不伴有特别高的血压值,如并发于妊娠期或某些急性肾小球肾
炎的患者,但如血压不及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会对脏器功能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命
处理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心肌梗死者,即使血压
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亚急症hypertensive urgencies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
者可以有血压明显升高造成的症状,如头痛,胸闷,鼻出血和烦躁不安等。相当多数的患
者有服药顺从性不好或治疗不足。
血压升高的程度不是区别高血压急症与高血压亚急症的标准,区别两者的唯一标准是
有无新近发生的急性进行性的严重靶器官损害。
6.13.2.高血压急症的处理
当怀疑高血压急症时,应进行详尽的病史收集、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评价靶器官功能
受累情况,以尽快明确是否为高血压急症。但初始治疗不要因为对患者整体评价过程而延
迟。
高血压急症的患者应进入急诊抢救室或加强监护室,持续血压尽快应用合的
压药;酌情使用有镇静药以消除患者恐惧心理对不同的靶器官损给予相应
的处理。
高血压急症需即进行压治疗以阻止靶器官进一损害。在治疗要明确用药种类
用药途径、血水平等。用时考虑到药理和药动力
作用,对、全管阻力和靶器等血动力的影响,以及可能发生
良反应。的药压的强度,作用强度可调节用药
表 8-2。
在严血压、尿和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应视情况的不同使用短效静
压过程中要严密观器官功能状况,如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胸痛是否
加重等。已经靶器官的损害,过快或过度容易导致组织注压低,诱发
事件始的标不是使血压而是地将血压至不高的水平
最大程度地防止减轻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一般情况下,初始段(数分钟到 1h 内)血压控制的标为平动脉压的度不超
过治平的 25的 2-6h 内血压全水平,一般为 160100mmHg
,如这样的血压水平,临床情况稳定,在24—48h 步降低血
水平时需考虑者的年龄、病程、血压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损害和合并
状况,因异地制定体的方案。如患者为急性冠脉综合症或以前没有高血压病史
的高血压脑病(如急性肾小球肾炎、子所致等),初标血压水平低。
主 动 脉 夹 层 动脉 瘤 , 在 患 者可 以 受 的 情 况 下 , 压 的 标 应 低 至 收 压 100-
110mmHg,一般需要合使用压药,并要重视足量 β-阻滞剂的使用。压的
考虑靶器官特治疗的要,如溶栓治疗等。不同临床情况高血压急症的血压控制
摘要:

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摘要定义高血压急症:指血压突然显著升高(一般超过180120mmHg)伴心、脑、肾等靶器官功能不全包括高血压脑病、脑出血、急性心力衰竭等。血压水平与急性靶器官损害程度不成正比部分患者血压并非特别高但如不及时控制会对脏器功能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命。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心肌梗死者即使血压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高血压亚急症: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患者可能出现头痛、胸闷等症状多数与服药顺从性差或治疗不足有关。处理高血压急症:应尽快明确是否为高血压急症进入急诊抢救室持续监测血压应用降压药使用镇静药针对不同靶器官损害处理。降压时需考虑药物影响及不良反应初始降压目标为平均动脉压降低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随后逐步降至安全水平。高血压亚急症:可在2448小时内将血压缓慢降至160100mmHg多通过口服降压药控制。

展开>> 收起<<
1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doc

共3页,预览1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3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