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的放射治疗【69页】

2025-09-27
999+
3.63MB
69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摘要:
展开>>
收起<<
非小细胞肺癌的放射治疗需根据患者机体状况、肿瘤临床分期进行综合治疗。治疗原则方面I、II期首选手术不能手术者行根治性放疗;IIIA期可行手术或放化疗综合治疗;IIIB期及IV期以放化疗和姑息放疗为主。放疗适应症包括术前、术后、根治性及姑息性放疗。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放疗适用于高龄、有严重内科合并症或拒绝手术者5年生存率2530。放疗剂量建议6570Gy不低于60Gy。淋巴结引流区是否预防性照射存在争议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以同期放化疗为标准治疗模式。术前放疗可提高手术切除率但多数已被诱导化疗取代。术后放疗适用于切缘阳性等不良预后因素者。胸部放射性损伤包括肺、食管、脊髓等损伤与放射及其他因素有关。一例74岁右上肺周围型鳞状细胞癌cT1N2M0a期患者因年龄大、有高血压且拒绝手术故采用根治性放疗放疗计划需精确定义靶区确保剂量均匀度并限制正常器官受量。
相关推荐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
-
2025-10-1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