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病历书写要求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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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精神科病历
一、精神科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
参阅一般病历内容与要求,但应注意下述几项:
1.一般项目$应记录病史供给者姓名、与患者的关系、对病史了解程度及
估计病史资料的可靠程度等。
2.主诉$可根据转院病历摘要介绍内容,结合护送人员介绍的病情,简明
扼要地描述其就医的主要症状表现及病期。
3.现病史$要注意查明与发病有关因素、发病的具体日期,起病的急缓、
临床症状表现及病情演变情况等。按照症状发生先后,依次描述。症状波动时,
注意了解患者当时的处境。入院前接受过哪些治疗及疗效如何。与现病史密切
相关的以往精神疾病病史,应在现病史中描述。患有器质性疾病尚未痊愈者,
不论病史多久,均应在现病史中另段叙明。
4.过去史$注意既往患过何种疾病,如各系统疾病、传染病及头部外伤等。
有无精神异常史,如有,则扼要记录其主要症状表现及治疗经过。对再次入院
患者,应记录其末次出院日期,出院后工作、学习和服药维持治疗情况,以及
了解与再发有关的因素等。
5.个人史$尽可能包括胎儿时期及围产期情况,自初生至当前,患者的生
活、学习及工作经历详细情况。了解病前性格特征及兴趣爱好等。
6.家族史$注意近亲两系三代中有无神经精神病或性格异常患者。了解家
庭生活情况,家族成员间的关系,以及家庭环境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等。
体检检查
1.按一般病历书写要求进行。一般体检如无阳性体征,记录从简。
2.神经系统检查基本上按神经科病案记录要求进行。如无阳性体征,记录
亦可从简。检查异性患者时,应有护士在旁协助进行。
精神检查
1.一般表现包括意识状态(清醒、朦胧、混浊、谵妄、昏睡、昏迷),服
饰(平常、整洁、不洁、奇异),接触(合作、多礼、谦逊、倔强、粗暴、骄
横、恐惧、退缩、孤僻、拘泥),注意力(集中、散漫、增强、随境转移、迟
钝)。
2.情感注意观察面部表情及其对外界事情的反应,如喜悦、欣快、迟钝、
淡漠、忧郁、惊恐、焦虑、急躁、易怒及病理性激情等。注意上述情感反应与
当时的客观环境及内心体验是否协调。注意观察了解有无悲观、消极、沮丧、
绝望情绪的流露。
3.精神运动 观察及检查有无下述异常表现。
(1)运动抑制卧床不起、孤僻退缩、动作迟钝、呆立不动、缄默不语、木
僵等。
(2)运动兴奋独自徘徊、坐卧不宁、到处奔跑、兴奋激动、毁物伤人、自
伤行为、戏谑动作、好管闲事等。
(3)奇异动作和紧张综合征蜡样屈曲、违拗、模仿动作、刻板动作、被动
服从、乔装等。
4.知觉检查有无错觉、幻觉及对时间、空间和形象方面的感知综合障碍等。
可采用直接询问方式,或通过观察患者的表情和行为表现而间接获悉。注意当
时的意识状态是否清晰,症状持续或间断出现,以及患者对症状的反应等。
5.言语及思维内容
(1)言语的表达注意患者说话时音调高低,语流速度及言语内容等。检查
有无言语增多、减少或中断;回答是否切题,前后连贯性如何,中心内容是否
明确;有无病理性赘述、意念飘忽、音联意联、重复言语、模仿言语及创造新
词等。应按患者原话,如实记录。
(2)思维内容 ①妄想:通过接触交谈,了解有无被害、关系、夸大、罪
恶、疑病、嫉妒、释义及被控制(影响)等妄想。检查时要善于启发诱导,使
其愿意尽情倾吐。对其妄想内容不要轻易地进行解释或否定,以免引起反感;
更不能滥施同情,使患者对此更为坚信不移。妄想的具体内容,要按患者叙述
的原话记录下来。②强迫性症状群:注意有无强迫观念、强迫情感及强迫行为
等等表现。
6.智力应根据患者的文化程度、生活经历、工作性质及当地风俗习惯等情
况进行检查,争取患者合作,检查结果才比较真实可靠。
(1)记忆力分近记忆及远记忆两种。通过对近日发生的事情及以往生活经
历的回忆,分别了解之。
(2)计算力 可采用心算或笔算方式测验之。
(3)分析及综合能力包括判断事物的正确性、鉴别能力、成语解释及对一
般事物的理解
(4)一般常识$包括对时事、史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专业有关方面
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等。上述检查结果分为良好、尚佳及不良三种。
7.定向力及自知力
(1)定向力包括对时间、地点、人物及自身处境的辨认能力。
(2)自知力指患者对自身精神疾病的认识能力和态度,对治疗有无迫切要
求,对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何打算等。
检查结果分为存在、部分存在及缺失。
8.中医辨证采用中医治疗或中西医结合治疗的病例,可根据四诊八纲所见,
进行辨证分型。
附 不合作患者的精神检查
(一)一般表现 ①姿势:久卧或呆立,自然或拘泥,固定或常变,被置
于不舒适姿势时有何反应。肌张力是否增加,有无蜡样屈曲、空气枕头或违拗
表现。②表情:机警、注意、茫然、呆板、愤怒、惶惑、厌烦或痛苦;表情固
定或多变。外界动因能否使其改变。③行为:有无主动动作,指向性如何;有
无伤人毁物,戏谑或攻击行为;有无刻板动作或模仿动作。④言语:有无自发
言语或说话意图,如动唇、喃语或摇头、摆手示意动作。对不愿作口头回答者,
可给纸笔,看能否作书面回答,以便了解其思维内容。
(二)情感反应$对中肯诚挚的言谈有无反应;对亲友或同事来访和谈话
有何表情;此时注意患有有无呼吸、脉搏节律的改变,有无面红、出汗、瞳孔
改变或流泪等情感流露;在旁谈论与患者密切相关的事情时,观察有无情感反
应。
(三)注意和定向$睁眼还是闭眼,被动睁开其眼睑时有无违拗,注意眼
球运动情况;对检查者或置于其眼前的移动物体是否注视、瞬目或躲避,对周
围的环境中事物的变迁或他人的谈笑能否引起注意;令其张口、伸舌、握拳、
举手时能否配合,对时间、地点、人物和自身的处境能否辨认等。
儿童的精神检查,可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基本上参照成人的精神
检查内容进行。与患儿接触时,态度要和蔼亲切,善于启发诱导,争取合作,
甚为重要。注意观察患儿游戏、绘画、做模型等各项活动中所表现的手热、动
作和表情,以及患儿对亲人、同学和老师的态度等。儿童谈话直率,言出由衷,
往往表达了他们的内心活动,故检查时要注意患儿的言语内容。
病案书写完成时间:由于病史采集及检查较为困难,一般要求在入院后 48
小时内完成。如遇疑病例,可酌情延长至72小时内完成。
二、精神科病历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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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精神科病历 一、精神科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 参阅一般病历内容与要求,但应注意下述几项: 1.一般项目 应记录病史供给者姓名、与患者的关系、对病史了解程度及估计病史资料的可靠程度等。 2.主诉 可根据转院病历摘要介绍内容,结合护送人员介绍的病情,简明扼要地描述其就医的主要症状表现及病期。 3.现病史 要注意查明与发病有关因素、发病的具体日期,起病的急缓、临床症状表现及病情演变情况等。按照症状发生先后,依次描述。症状波动时,注意了解患者当时的处境。入院前接受过哪些治疗及疗效如何。与现病史密切相关的以往精神疾病病史,应在现病史中描述。患有器质性疾病尚未痊愈者,不论病史多久,均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