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

202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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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
一、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CD-10 :
J80.x00)。
(二)诊断依据。
根据《实用新生儿学(第 4版,邵肖梅,人民卫生出版
社,2011 年)、《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 8版,胡亚美、
江载芳、申昆玲,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 年)。
1.生后不久出现呼吸急促、呼气性呻吟、吸气性三凹征、
青紫,且病情进行性加重。
2.患儿多为早产儿,但足月儿尤其是择期剖宫产儿也可
以发病。
3.胸部 X线片显示两肺透亮度普遍降低、充气不良,
可见均匀散在的细颗粒和网状阴影、支气管充气征;如病
情加重,两肺透亮度更低,心影和膈缘模糊,甚至呈白肺。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实用新生儿学(第 4版,邵肖梅,人民卫生出
版社,2011 年)、《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 8版,胡亚
美、江载芳、申昆玲,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 年)。
1.外源性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
2.呼吸支持: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或机械通气。
3.对症支持治疗。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CD-
10:J80.x00)。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
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
进入路径。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监测血气分析、电解质、血糖,需要随病情变化
而复查;
(3)胸部 X线片,需要随病情变化而复查;
(4)心脏超声。
2.需要与肺部感染相鉴别,检查痰培养、血培养。
(六)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 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诊断明确者尽早给药,一般
每次 100-200mg/kg。超低出生体重儿可以考虑预防性使
用。若 12h 后,所需吸入氧浓度仍超过 50%,可考虑给第
二剂。
2.呼吸支持
(1)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尽早使用,可从产
房就开始。
(2)机械通气:如 CPAP 后仍呼吸困难,或 PaO2低于
正常,或 PaCO2高于 60mmHg,或反复呼吸暂停,应改
为机械通气。气管插管要熟练,速度快,动作轻巧。机械
通气参数要尽可能低,根据血气分析调节参数,防止发生
气漏或过度通气。
标签: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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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路径摘要本文概述了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适用对象为第一诊断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ICD10:J80x00)的患者。诊断依据包括新生儿出现呼吸急促等症状且病情进行性加重胸部X线片显示特定特征。治疗方案包括外源性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呼吸支持(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或机械通气)及对症支持治疗。进入路径标准要求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且其他疾病诊断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住院期间需进行血常规、血气分析等必需检查以及痰培养等鉴别检查。治疗方案注重肺表面活性物质使用时机、呼吸支持方式选择及生命体征监测。出院标准包括病情恢复、自主呼吸平稳等。标准住院日因胎龄而异平均2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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