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内科病历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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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神经科病历
科病历书写要求(附两个检查)
病史按一般病历的内容与要求书写,但对病史采集应注意以下
几点:
1. 对主要症状的性质必须明确无误,避免笼统,如患者
诉述头痛,应仔细询问究系头胀、发木、重压感、箍紧感,还
系真正的疼痛;又如头昏,究系“头重足轻”、“头昏眼花”,还是
自身或外界旋转感的眩晕。
2.对主要症状有关的资料,不要遗漏或含混。如昏倒,应
询问当时有无意识丧失及其程度发作急缓、发作时体位、前后
情况及伴随症状(面色苍白、视力模糊、恶心、出汗等);又
如抽搐发作,要弄清抽搐的部位、形式、持续时间,有无跌倒、
受伤、小便失禁以及意识状况、发作频率等。这些资料,患者
本人往往不能完全提供,要问目睹者或了解者。小儿、昏迷患
者及有精神症状者,应由家属或陪伴人员提供可靠的病史资料。
3.必须详细了解起病时情况的轻重缓急,症状出现的先后
次序,以及整个病情的演变过程。有的患者难以详细回答,尤
其是有某些精神障碍的患者,因此往往须反复询问。
4.记录时,对主诉与现病史,宜尽量保留原来语气,甚至
逐字逐句地按患者原话,加以摘录。
5.采取病史时,应注意观察一般状况,如:面容、睑裂、
瞬眼、眼球运动、眼球凸出或凹陷,面部对称否、说话语气及
音调、唾液吞咽、姿势、不自主动作等。
病史的价值还在于对体格检查起指导作用。根据病史及初
步观察,可以合理地安排检查计划,着重检查的内容,如运动、
感觉、颅神经或大脑功能等。例如病史提示脊髓圆锥病变,则
应详查会阴“马鞍”部位,以确定有无骶部感觉缺失;怀疑脑部病
变,应着重查失认症、失语、偏瘫等。病史提示的这些部位,
检查时要求特别注意。如起立头晕,应查是否直立低血压;发
作性肢体麻刺,黑朦、昏倒或提示癫病,可让患者过度换气3
分钟,观察有无症状及体征出现,上楼无力者应观察其登楼情
况;吞咽困难者可试给东西吃;过度疲劳尤其影响颅神经支配
的肌肉,可嘱患者作 100 次重复动作和作重症肌无力药物试验。
(二)神经系统检查
1.精神状态 ①意识:是否清晰,有无模糊、谵妄、嗜睡、
昏迷等情况。②言语:是否清楚,有无不清或失语。③情感:
有无欣快、激动、淡漠、忧郁、不稳等。④智力:记忆力、计
算力、理解力、判断力及一般常识等有否欠缺。
2. 一般检查
头颅 大小如何(眉间至枕外精隆之周径),有无畸形、伤
痕、静脉充盈、囟门膨隆、骨缝分离、肿块、压痛、破壶声、
血管杂音等情况。
颈部 有无斜颈、短颈、颈强直、强迫头位、颈椎活动受限
及压痛、颈动脉搏动及血管杂音等情况。
四肢 形态,姿势,有无畸形,活动是否受限,动脉搏动
的强弱,周围神经是否增精粗,肌肉有无压痛等。
脊柱有无畸形、压痛、叩痛、活动受限等情况。
3 颅神经
嗅神经用挥发性芳香物(樟脑、松节油)分别测试左、右
鼻嗅觉。注意有无嗅觉减退、消失、异常或过敏,是一侧还是
两侧。
视神经 ①视力:通常用近视力表,近视、远视、减退等。
②视野:用指测法。患者背光与检查者对面坐,查左眼时,遮
右眼,左眼固定注视检查者右眼,检查者闭左眼,用手指在两
人中间从上下左右的周边逐渐向中央移动,嘱患者看见手指时
即说出,必要时用视野计检查。③眼底:用检眼镜检查视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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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神经科病历科病历书写要求(附两个检查)病史按一般病历的内容与要求书写,但对病史采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主要症状的性质必须明确无误,避免笼统,如患者诉述头痛,应仔细询问究系头胀、发木、重压感、箍紧感,还系真正的疼痛;又如头昏,究系“头重足轻”、“头昏眼花”,还是自身或外界旋转感的眩晕。 2.对主要症状有关的资料,不要遗漏或含混。如昏倒,应询问当时有无意识丧失及其程度发作急缓、发作时体位、前后情况及伴随症状(面色苍白、视力模糊、恶心、出汗等);又如抽搐发作,要弄清抽搐的部位、形式、持续时间,有无跌倒、受伤、小便失禁以及意识状况、发作频率等。这些资料,患者本人往往不能完全提供,要问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