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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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 1.1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RECIST Version 1.1)
3. 肿瘤在基线水平的可测量性
3.1 定义
在基线水平上,肿瘤病灶/淋巴结将按以下定义分为可测量和不可测量两种:
3.1.1 可测量病灶
肿瘤病灶:至少有一条可以精确测量的径线(记录为最大径),其最小长度如下:
CT 扫描 10 mmCT 扫描层厚不大于 5mm
临床常规检查仪器 10 mm(肿瘤病灶不能用测径仪器准确测量的应记录为不可测
量)
胸部 X-射线 20 mm
恶性淋巴结:病理学增大且可测量,单个淋巴CT 扫描短径15 mmCT
描层厚推荐不超过 5 mm)。基线和随访中,仅测量和随访短径。
3.1.2 不可测量病灶
10 mm 10 mm 15
mm和无病灶病灶膜疾、胸膜或包积液、
炎性乳腺癌、皮肤/肺的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的腹部包块,以及囊性病变。
3.1.3 关于病灶测量的特殊考虑
骨病灶、囊性病灶和先前接受过局部治疗的病灶需要特别注明:
骨病灶:
骨扫描,PET 描或者平片不适合于测量骨病灶,但是可用于确认骨病灶的存在
或者消失;
溶骨性病灶或者混合性溶/成骨病灶有确定的软组织成分,且软组织成分符合
述可测量性定义时,如果这些病灶可用断层影像技术如 CT MRI 进行评价,那么这
病灶可以作为可测量病灶;
成骨病灶属不可测量病灶。
囊性病灶:
符合放射影像学单纯囊肿定义标准的病灶不应因其为定义上的单纯性囊肿
认为是恶性病灶,既不属于可测量病灶,也不属于不可测量病灶;
若为囊性转移病灶,且符合上述可测量性定义的,可以作为是可测量病灶。但如
果在同一病人中存在非囊性病灶,应优先选择非囊性病灶作为靶病灶。
局部治疗过的病灶:
位于曾放疗过或经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的部位的病,一般作为不可测灶,
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研究方案应详细描述这些病灶属于可测量病灶的条件。
3.2 测量方法说明
3.2.1 病灶测量
临床评价时,所有肿瘤测量都要以公制米制记录。所有关于肿瘤病灶大小的基线评
都应尽量在接近治疗开始前完成,且必须在治疗开始前的 28 天内(4周)完成。
3.2.2 评价方法
对病灶基线评估和后续测量应采用同样的技术和方法。了不能用影像学检查,而仅
能用临床检查来评价的病灶之外,所有病灶必须使用影像学检查进行评价。
10 mm
(如皮肤结节等)。对于有皮肤病灶的患者,建议用含有标尺测量病灶大小的彩色照片
为存档。当病灶同时使用影像学和临床检查评价时于影像学更客研究
复审阅,应尽可能选用影像学评价。
胸部 X片:当肿瘤进展作为要研究终点时,应优先使用胸部 CT,因为 CT X线
敏感其对于新发病灶。胸部 X片检测仅当测量病灶边界清晰且肺部通气良好时适用。
CTMRICT 用于的可法。本指
性的定义建CT 扫描层厚5 mm 的基上。如果 CT 厚大于 5 mm,可测量病灶最小
应为层厚的 2MRI 在部分情况下也可接受(如全身扫描)。
:超不应作为一种测量方法用于测量病灶大小。超查因,在
测量性,不能保证不同测量术和测量的同一性。如果在试验期间
使用超使用 CT MRI 如果CT 线,可
以使用 MRI 代替
窥镜,腹腔镜检查:不建议使用这些技术用于肿瘤价,但这种方法在
检标时可以用于确认 CR,也可在研究终点CR 复发除的试验中,用于
复发
肿瘤肿瘤志物不能用来评价肿瘤观缓但如果标志物平在基线
时超用于评价全缓必须回到水平。因为肿瘤标病而
CA-125
PSA复发性前癌)缓解的特定标准表。国际妇科制定了 CA-125
进展标准,被加入到卵巢癌一线治疗方案的肿瘤客观评价标准中。
/组织学技术:在方案规定的特定情况下,这些技术可用于PR CR(
肿瘤的病灶中常存在性肿瘤组织)。当出可能是种疗法
(如使用紫杉烷化治疗),且可测量肿瘤符合缓解或疾
准时,在治疗肿瘤出现过细学技术来确诊,以区分
(或疾病定)和疾病进展。
4 肿瘤缓解评估
4.1 部肿瘤和可测量病灶的评估
为评价客观缓解来可能的进展,有必要对所有肿瘤病灶肿瘤的总负荷进行基线评估,
为后的测量结果作。在观缓要治终点的临床方案中,只有在基线
有可测量病灶的患者才。可测量病灶定义为存在至少一可测量的病灶。而对于
那些以疾病进展(疾病进展日期进展度)要治方案
标准中必须明确是仅于有可测量病灶的患者,有可测量病灶也可以选。
4.2 靶病灶和非靶病灶的基线记录
基线评估时有超过一个以上可测量病灶时,应记录测量所有病灶,不超过 5
个(个器不超2个),作为靶病灶表所说只有一个或两个
的患者最选择两个或个靶病灶作为基线测量病灶)。
病灶进行长直测量
良好重复性。有时当最大的病灶不能重复测量时可择一个可重复量的最大
病灶。
巴结织且使定义
为可测量结至是靶病灶的病理性淋巴结必须符合以下标准:CT 测量短直径15 mm
基线只需要检测短直径放射借助结节的短直径断该结节肿瘤转移
节尺数据CT MRI
状面中选择一个平最小为短直径。如,一个 20 mm× 30 mm 的腹部结节短
直径20 mm,可恶性的、可测量的结节。在这个例子中,20 mm 结节的测
直径≥10 mm <15 mm 的结节不应该为靶病灶。而<10 mm 的结节不属于病理结节
,不必以记录和进一步观察
有靶径经非结最长灶的
直径)将作为基线直径和上如含有淋巴结直径,如提到的,只将短直计算
内。基线直径和将作为疾病基线水平的数值
有的病理,无量,但应线评
时进行记录。如记录为存在“缺情况明确进展广泛存在的靶
病灶可靶器记录在一(如大量增骨淋巴结或大规模肝转移)
4.3 缓解标准
4.3.1 靶病灶评估
全缓解CR):所有靶病灶消失,部病理淋巴结(包括靶结节和非靶结节)
径必须少至<10 mm
部分缓解PR):靶病灶直径之和基线水平少至少 30%
疾病进展PD:以研究所有测量的靶病灶直径和的最小
照,直径和对增20%(如果基线测量最小以基线照);除之外,必
满足直径和的至少 5 mm(出现一个或病灶也为疾病进展)。
疾病SD):靶病灶没达到 PR度也没达到 PD 水平,
于两者之,研究时可以直径之和的最小作为考。
4.3.2 靶病灶评估的注意事项
淋巴结:使定为靶病灶的淋巴结小至 10 mm 以内,每次测量时需记录基线
对应的实短直径的线测量时。这意味果淋巴结属于靶病
灶,使达到全缓标准,也不能说病消失,因常淋巴结的短直径
义为<10 mm。在 CRF 表或其他的记录方中需在特定位置专门记录靶淋巴节病灶:对于
CR,所有淋巴节短直径必须<10 mm;对于 PRSD PD,靶淋巴节短直径实测量
包含在靶病灶直径的和之中。
法测灶:基线所有节或非结
的评估中都应再次记录实测量使病灶非常小(如 2 mm)。但有时可能
CT 扫描出的,放射科医生定义出确
“太小而测量不。出现这种情况时,在 CRF 表上记录上一个数值要的。如果
放射科医生认为病灶可能消失了,那也应该记录为 0 mm。如果病灶确实存在但比较模糊
无法出精确的测量时,可认为 5 mm。(注:淋巴结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因
情况下一般都有可测量的尺,或者像在腹膜后一样常常织所
但是如果也出现这种无法出测量5 mm5 mm 值源CT
描的CT 厚度测量值重
几率不大低错估的风险。但需要是,如果放射
出病灶大小的确切数值使病灶直径小于 5 mm,也必须记录实际值
摘要:

《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11版》摘要RECIST11版对实体肿瘤疗效评价做出规范。在基线水平上肿瘤病灶和淋巴结分为可测量和不可测量两种。可测量病灶中肿瘤病灶至少有一条可精确测量的径线CT、临床常规检查仪器、胸部X射线测量有不同标准恶性淋巴结CT扫描短径须15mm;不可测量病灶包括小病灶和无法测量的病灶如脑膜疾病、腹水等。骨病灶、囊性病灶和局部治疗过的病灶需特别考虑如溶骨性病灶有确定软组织成分且符合可测量性定义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测量方法上肿瘤测量要以公制米制记录基线评定尽量在治疗开始前28天内完成且基线评估和后续测量应采用同样技术和方法。CT是目前疗效评价最好且可重复的方法超声不应作为测量方法。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评价肿瘤客观缓解。肿瘤缓解评估方面要对所有肿瘤病灶进行基线评估以客观缓解为主要终点的方案只有基线时有可测量病灶的患者才能入选;基线评估时靶病灶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器官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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