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患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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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患者管理制度
1 Women and Children’s Hospital
文件名称 化疗患者管理制
版本号 2016-10-A
文件编号 QFE/JCI-M-2016-
095
总页数 共 3 页
制定部门 医务科 生效日期
一、目的:
规范化疗患者的管理,严格控制化疗指征,最大限度地减
少治疗的毒副作用,提高服务质量。
二、范围
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三、定义
无。
四、内容
4.1 化疗患者管理
4.1.1 入院标准:
4.1.1.1 病理或细胞学确诊为恶性肿瘤。
4.1.1.2 患者具备应用化疗药物的指征,KPS 评分≧60 分,
心、肺、肝、肾、骨髓功能大致正常。
4.1.1.3 患者及其家属能够接受化疗药物可能取得的疗
效和不良反应。
4.1.2 化疗方案:
4.1.2.1 根据部诊,参 NCCN 指南
肿瘤专家共识、国内权威书籍等,结合患者个体化特点,
通过科室集体讨论,确定化疗方案,做到“高效低毒”。
4.1.2.2 个体化“除临床试验外,应选用国内外公认有
效的标准治疗方案,了解正确的剂量、时间安排、疗程、
必要的支持治疗,结合患者自身特点,调整药物剂量和时
间间隔。
4.1.2.3 二、三线方案选择:对于复发和既往一线治疗
失败的病例,可选择二、三线化疗方案、方案的选择仍采
用科室讨论(病区讨论、全院讨论)。
4.1.2.4 超说明书用药:对于化疗药物的使用超出药物
说明书中者,应按照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提出书面申
请,经我院伦理委员会通过,药剂科备案情况下方案应用。
4.1.3 出院标准:
4.1.3.1 完成本周治疗计划。
4.1.3.2 症状:无三至四度胃肠道反应;无三至四度骨
髓抑制;无三至四度放疗相关黏膜炎反应;无发
<380C)等。
4.1.3.3 辅助检查常规:>3.0×109/L,中性
>1.5×109/L>75×109/L>80g/L
摘要:

《化疗患者管理制度》摘要目的:规范化疗患者管理严格控制化疗指征减少治疗毒副作用提高服务质量。范围:涉及医院科室部门、员工、医学学员、患者及来访者。内容:入院标准:病理或细胞学确诊为恶性肿瘤;具备化疗指征KPS评分60分心、肺、肝、肾、骨髓功能大致正常;患者及家属接受化疗可能取得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化疗方案:依据卫生部诊疗规范等结合患者个体化特点经科室集体讨论确定做到“高效低毒”。除临床试验外选用公认有效方案结合患者特点调整剂量等。二、三线方案用于复发或一线治疗失败病例需科室讨论。超说明书用药应书面申请经伦理委员会通过、药剂科备案后应用。出院标准:完成本周治疗计划;无三至四度胃肠道反应、骨髓抑制、放疗相关黏膜炎反应及发热;血常规、肝功等辅助检查指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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