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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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及其伴随服务。
2、付款方式:使用确认签字后三个月汇款。
3、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中标公司在同等条件
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4、由我院提供 100 种饮片的目录及目录内药品的零售价,投标
企业下载附件中的报价单,对目录内药品的配方颗粒进行供应价和
零售价的纸质报价和电子报价U盘)。纸质报价单和电子报价(U
盘)保持一致,如有不符,以纸质报价单为准。
5、商务分由投标折扣分和零售价比分组成。
6、其余品种的供应价参照平均投标折扣进行供应。
二)服务要求:
件中应对以下质量及服务条款作出承诺:
1、必须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是符合相关法定质量标准,
同时也符合本投标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保证所供应的
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1.5 年,并保证有效期内
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2、免费提供与我院使用规模相适应的、与中药配方颗粒相配套
的调剂设备与人员,即“智能中药房",并按相关规定负责智能中药
房的装修、与配方颗粒剂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并配备足够的调剂人
员和设备维护人员,服从医院中药房管理。
3、提供其经营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配方颗粒
在采购周期内可持续供货,缺货率应低于 1%。
4、对于经营品种基本目录外的配方颗粒,采购单位有需求的,
5
到货,市场上确无货源的除外。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内容第一部分(商务资信及技术文件)包括:
1)投标文件目录清单;
2)投标函;
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
4)投标企业为非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委
托销售证书;
5)投标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 GMP 证书和本企业中药配方颗粒
质量标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药配方颗粒备案表
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投标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销售规模、省有无售
后服务中
7)上年投标人企业务报表;
8)企业 2016 度纳税报表(企业所在门红色
摘要: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摘要本次招标内容为中药配方颗粒及其伴随服务付款方式为使用确认签字后三个月汇款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考核后中标公司可优先续签。我院提供100种饮片目录及零售价投标企业需纸质和电子报价。商务分由投标折扣分和零售价比分组成其余品种按平均投标折扣供应。服务上投标人要保证药品符合法定及企业质量标准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5年;免费提供智能中药房设备、人员及相关建设配备维护人员;保证基本目录内药品可持续供货缺货率低于1;对目录外有需求的应积极供应。投标文件分商务资信及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两部分要密封送达。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信、技术、价格得分分别为20、40、40分综合得分前两位中标。有重大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投标无效。本次投标遵循“三公”原则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企业名称或产品授权评标结果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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