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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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
和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和《中
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治
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各级中医药
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
第三条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针对个体人健康状态,采用中医
“治未病”方法进行健康服务,系统维护和提升个体人整体功能状态,管理个体人健康
态风险,实现“未病先防”目标,达到预防疾病、健康长寿目的的科室。
第四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
加强对“治未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保证“治
病”服务质量。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规模、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
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应设置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区域、健康状态辨识及其
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各区域布局合理,工
流程便捷,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区域主要用于采集和录入服务对象的健康状态信息,健康检查
(体检)区域应当满足设备与功能需要,可整合本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源;健康状态辨识
其风险评估区域主要用于分析服务对象的健康状态信息并进行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
当相对独立,每间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主要用于根据服务对象的健
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健康干预方案,指导服务对象进行健康干预,接受
务对象的健康咨询,应当相对独立,若因条件限制,也可与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
域合用,但区域面积应当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健康干预区域主要用于根据健康干
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种中医特色的健康干预服务,应当相对独立,区域面积应当满
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各种干预方法的服务区域应当相互隔开,服务环境的私密性能有
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辅助区域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等候休息,开展健康宣教、服务管
以及特需服务等,区域面积应当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设备配置,应与医院规模、科室功能相适应,其设备应配
备健康状态信息管理设备(如专用计算机、文件柜等);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设
(如中医健康评估设备,中医体质辨识评估系统,常规的理化、影像等辅助检查设备等
健康咨询与指导设备(如健康宣教宣传栏、影像等演示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及信息网
系统设备等);健康干预设备(如各类针灸、拔罐、刮痧,中医治设备等)等
常规的理化、影像等辅助检查设备可整合本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源,根据本单位开展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要,可配置其他相关的设备、设施。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应按照相关要,建立有关工作制、服务规范和技术
摘要: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旨在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该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治未病”科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提供健康服务实现“未病先防”。在基本条件方面科室应具备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并合理设置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辅助等区域。设备配置应与医院规模、科室功能相适应同时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在人员队伍上要求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6人中医类别人员不低于70且需有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科室主任应由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此外指南还对服务技术、环境形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指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相关科室可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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