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全文

202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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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全文
为规范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
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
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
适应。
1.神经外科。床位不少于 30 张,具备显微神经外科手术条件,
能够独立开展动脉瘤夹闭、血管畸形切除、脑出血清除等手术。
2.神经内科。床位不少于 40 张。
3.介入手术室(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有菌区、缓冲区及无菌区分
界清晰,有单独的更衣洗手区域。
(2)配备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具有“路图”功能,影像质量和
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具备气管插管和全身麻醉条件,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
苏,具备供氧系统、麻醉机、除颤器、吸引器、血氧监测仪等必要
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重症监护室。
(1)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
不少于 6 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15 平方米,能够满足神经血
管介入诊疗专业需要。
(三)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
1.医学影像科能够利用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进行常规和床旁脑血
管检查。
(四)有至少 2 名经过正规培训、具备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
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知识和技
能培训的、与开展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拟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二级医院,除满足上述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由取得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派驻取得资
质人员进行长期技术帮扶和指导,时间至少 1 年,1 年后通过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临床应用能力评估。
(六)拟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新建或新设相关专业的医疗
机构,应当符合本规范的人员、科室、设备、设施条件,并向省级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临床应用能
力评估后方可开展。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神经血管介入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
放射治疗专业。
2.有 3 年以上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或者放射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
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神经外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神经内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和
神经内科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
(二)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经过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
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
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
的适应证。
(四)建立健全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后的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
随访和记录。
(七)具有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神
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不少于 30 例。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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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旨在规范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对医疗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此技术的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应功能任务神经外科床位不少于30张神经内科不少于40张;介入手术室、造影室需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配备必要设备和急救药品;重症监护室设置需符合规范。同时需有至少2名正规培训、具备能力的医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需由三级甲等医院派驻人员进行长期技术帮扶和指导新建或新设机构需申请并通过评估。人员方面神经血管介入医师需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并接受多科培训。技术管理上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因病施治建立随访制度保证具有资质的医师每年完成病例不少于30例。此外规范还涉及培训、器材管理、收费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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