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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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治菌阴肺结核临床路径
2016 年版)
一、初治菌阴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初治菌阴肺结核。
(二)诊断依据。
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
(2008 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乏力、
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等。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
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
音等。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 细菌学检查:痰涂片及痰培养阴性。
5. 抗结核治疗有效。
6. 临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7. 痰结核分枝杆菌分子生物学检测阳性。
8.PPD 5TUγ-
释放试验阳性或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9. 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病变。
10. 支气管或肺部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性改变。
11. BALF(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出抗酸杆菌。
1
肺内有病变且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或分枝杆菌培养阴性
时具备 19项中 31011 项中任何一项可诊断为初
治菌阴肺结核。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
)》,《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1.药物治疗:
1)推荐治疗方案:2HRZE/4HR
2H3R3Z3E3/4H3R3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
胺,E乙胺丁醇)。强化期使用 HRZE 方案治疗 2个月,
继续期使用 HR 方案治疗 4个月。
2)疗程一般 6月。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
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3)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
制剂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
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2.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 7-14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初治菌阴肺结核。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
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标签: #肺结核

摘要:

《初治菌阴肺结核临床路径(2016年版)》摘要该路径适用于第一诊断为初治菌阴肺结核的患者。诊断依据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影像学、细菌学等多方面检查符合多项标准可确诊。治疗方案上药物治疗推荐2HRZE4HR或2H3R3Z3E34H3R3方案强化期2个月继续期4个月一般疗程6个月特殊患者可调整药物剂量或种类同时针对并发症或合并症对症治疗。标准住院日714天。进入路径需第一诊断符合且合并疾病不影响流程。住院期间有必需和可选检查项目。出院标准为临床症状好转且患者可耐受治疗方案。变异情况包括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原有病情加重致住院时间延长。路径表单明确了各时间节点诊疗、护理工作及重点医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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