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免疫制度

2025-10-17 999+ 20.5KB 11 页 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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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
认真做好口蹄疫、牛出败和结核病的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
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
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
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
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
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
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养殖场用药制度
1、场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
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
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肉牛不得销售
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
用药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肉牛在本县出售或迁移,提前向正安县动物卫生监
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肉牛迁移出县外,应将肉牛运至指定地点,向正安
处申
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肉牛,在屠宰前向正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
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摘要:

养殖场管理制度涵盖多方面。免疫制度上要遵守《动物防疫法》做好规定病种免疫严格操作规程用合法疫苗建立出入库制度规范处理废弃疫苗由合法资质兽医接种遵守规程并消毒接种后佩戴标识、记入档案做好个人防护定期监测免疫效价。用药制度中预防或治疗用药由兽医决定遵守法规遵守休药期科学用药不擅自改变用药方式做好用药及材料采购保管记录。检疫申报制度要求出售、迁移、自宰自食肉牛提前申报检疫引进肉牛要申报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制度明确了义务报告人、临时性措施及报告内容。消毒制度规定设消毒池等设施定期清扫消毒选合适药品及时清理污物并处理定期消毒灭源人员进出要消毒。无害化处理制度坚持“五不一处理”建化尸池重大疫情按要求处理做好记录、消毒和个人防护。此外还有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制度规范标识加施建立详细养殖档案并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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