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内脏及器官受累)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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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内脏及器官受累)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内脏及器官受累)临床路径标准住
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内脏及器官受累)(ICD-
10M32.900
(二)诊断依据。
根据《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风湿
学分会,2010年),《临床诊疗指南风湿病分册第二版》,(中
华医学会编著,2010年)。应用美国风湿病学会1997年修订的
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标准。
1.颊部红斑 固定红斑,扁平或高起,在两颧突出部位。
2.盘状红斑 片状高起于皮肤的红斑,黏附有角质脱屑和毛
囊栓;陈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3.光过敏 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
或医生观察到。
4.口腔溃疡 经医生观察到的口腔或鼻咽部溃疡,一般为无
痛性。
5.关节炎 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的外周关节,
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6.浆膜炎 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 尿蛋白定量(24 h)>05 g+++,或管型
(红细胞、血红蛋自、颗粒或混合管型)
8.神经病变 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
乱。
9.血液学疾病 溶血性贫血,或自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
少或血小板减少。
lO.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
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至少持续6
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11.抗核抗体在任何时候和未用药物诱发“药物性狼疮”的
情况下,抗核抗体滴度异常。
该分类标准的11项中,符合4项或4项以上者,在除外感染、
肿瘤和其他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SLE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风湿
学分会,2010年),《临床诊疗指南风湿病分册第二版》,(中
华医学会编著,2010年)。
1.非甾体抗炎药
2.糖皮质激素
3.抗疟药
4.免疫抑制剂
5.中草药、中成药
6. 丙种球蛋白输注
7.血浆置换/或免疫
(四)标准住院日:7-15天。
摘要:

《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内脏及器官受累)临床路径(2016年版)》摘要该路径针对第一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内脏及器官受累)(ICD10:M32900)的患者。诊断依据美国风湿病学会1997年修订标准涵盖颊部红斑、盘状红斑等11项符合4项及以上除外感染、肿瘤和其他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治疗方案依据相关指南包括非甾体抗炎药、糖皮质激素、抗疟药、免疫抑制剂等多种药物以及丙种球蛋白输注、血浆置换和或免疫吸附等用药视病情而定。标准住院日715天进入路径需第一诊断符合标准且其他疾病不影响流程。住院期间有血常规等必需检查项目以及根据病情可选的肌酶等检查。出院标准为临床症状好转且无并发症。若治疗中出现并发症或伴有其他需诊断治疗的疾病则属变异情况。路径还包含详细的临床路径表单明确各时间节点诊疗工作、医嘱及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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