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2025-10-17 999+ 29.5KB 3 页 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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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通知
为了加强本院放射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
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
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院务会讨论决定
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放射防护管
理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并执行本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一、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
(一) 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 (职务:)
副组长: (职务:)
:
2、职责
1)决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
2)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规定;
3)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年度预算;
4)审核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费用支出;
5)监督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工作;
6)管理并监督放射诊疗项目开展;
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
本院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
1、人员组成
组长: (职务:)
副组长: (职务:)
组员:
2、职责
1)制修订相关制度
工作内容:
1)制修订本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制修订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
3)制修订大型医用设备(含放射设备)管理制度
摘要:

医院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通知摘要为加强放射防护管理依据相关法规经院务会讨论医院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该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构成。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放射诊疗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工作成员含组长、副组长及组员。其职责包括决定工作小组成员、制定相关制度与预算、审核费用支出、监督工作小组、管理监督诊疗项目及定期召开例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执行工作成员同样有组长、副组长和组员。职责涵盖制修订制度、许可管理、建设项目评价与验收、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日常安全检查与自查、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及应急处置等全方位保障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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