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三方核查表

2025-10-16 999+ 26.5KB 4 页 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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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
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
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
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
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
识以便核查。
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
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
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
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
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
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
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
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
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
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
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
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
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
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
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
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
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 十、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
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
以落实。
摘要: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要求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在麻醉前、手术前及患者离室前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手术部位等内容。该制度适用于各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患者需佩戴身份标识。核查由手术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核查内容包括:麻醉前核对患者信息、手术方式、知情同意等;手术前确认患者身份、手术方式、部位及风险预警护士核查手术物品;离室前再次确认患者信息、实际手术方式、用药输血情况等。核查需按步骤进行无误后签名不可提前填表。术中用药输血由医师下医嘱护士与麻醉师共同核查。核查表住院患者归入病历非住院者由手术室保存一年。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需加强监督与管理落实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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