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会诊制度

2025-08-23 999+ 11.5KB 1 页 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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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产前筛查科室遇疑难病例或需与他科协助处理的病例,
应及时申请会诊。
2、产前筛查科室内会诊:由专业组长提出会诊申请,主任
召集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做好记录。
3、科间会诊:由产前筛查科室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并由科
主任签名后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一般应在 24 小时内安排副
主任或以上医师参加会诊,并填写会诊记录。
4、全院会诊:凡涉及到多科室的会诊,由产前筛查科室主
任提出申请,报请医务科同意,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讨论。
5、院外会诊:在全院会诊的前提下,由科主任提出申请,
科同与上确定
主任查科员及
员参加。
摘要:

产前筛查科室建立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以提升诊疗质量。制度包括:一是科室内会诊疑难病例出现时由专业组长申请主任召集相关人员会诊并记录;二是科间会诊产前筛查科室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名后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24小时内安排副主任或以上医师会诊并记录;三是全院会诊涉及多科室的病例由产前筛查科室主任申请医务科组织全院讨论;四是院外会诊在全院会诊基础上科主任申请医务科同意后与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由会诊专家主持产前筛查科室全体医技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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