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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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 5个部分,实行量化 900 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40 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
改革项任务;2.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
种管理; 3.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
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
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
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
并履行职责 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个月以上。
、本标准指论(SCI 文、期刊论文)科研成果
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00
1
发展
环境
(2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10 5 分 3
分;执行效果得 2 分。
的政策或措施 10 医院得 10 分
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条件
(80)
影像科室完备 15 有完 15 分,否则不
得分。
科室布局合理 15
清楚定。
括 常 规 , CT , MRI , DSA 机 房 。 核 医 学 科 应 包 括
SPECT、核素治疗病房及标记免疫分析部分。设置符合
相关标准得 15 分;缺 1 项扣 3 分,扣完为止。
规的病床和医疗流程
10
介入病房或核医学治疗病房至少各有 1 个护理单元,
10 张 10 分位总数≥5 张得 5 分
位总数<5 张不得分。
先进性和适宜性
30 科配的 MR 和 CT 设和完备 PACS 系
合条件得 12 分;超声科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彩超机 8
配备 SPECT 及 10
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医院对影像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够学费投
学科。统计 5 年的投入情况。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40
3
技术
团队
(15)
整体实力 15
为博士点学科(4 分),各专业齐全,具有至少 4 个专业
化的学科(放射诊断、介入、超声、核)(4 分),人
员配备完整规范,除具有医、护、技师外,放射专业还
需具有专职计算机工程师,核医学具有放射化学药物师
或物理师(4 分)。具有三医师负责制度各专业组
师能够掌握相应专业技术,诊断能力强;能对中青年医
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定期系统培养和锻炼(3 分)。
4 学科
带头人
(30) 学术地位 10
级专生导
员会技部
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一项扣 5 分,只满足 2 项及
以下者不得分。
10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本
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得 2 分;年主持开展
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2 分;年主持科内或科间专
科会诊 30 次以上得 2 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重大
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2 分。
摘要:

《医学影像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主要内容包括:1评分框架:评分标准共900分涵盖基础条件(100分)、医疗技术队伍(14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300分)、医疗质量状况(260分)、科研与教学(100分)五大板块。2申报基本条件:包括医院资质(三级医院落实医改任务)、对口支援与预约诊疗服务、抗菌药物整治成效、专科整体实力等要求。3技术指标要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4人员资质定义:明确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聘用人员等资质标准。5科研教学范畴:论文、项目、成果均限定为临床应用方向。6具体评分标准:涵盖基础条件(发展环境、专科条件)、医疗技术队伍(技术团队、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总体水平、亚专科建设、技术特色等)、医疗质量状况(质量概况、诊断质量、检查质量)、科研与教学(学术影响、专科方向、科研项目等)五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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