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工作中医疗纠纷的防范试题肝胆外科刘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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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护士继续教育讲课文稿(一)
医疗护理工作中医疗纠纷的防范
肝胆外科 刘春梅
医疗纠纷:是求医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因医务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合同终结后的权
利义务发生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求的行为
护理事故:凡是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
业务不熟悉,给病人带来严重的痛苦,直接造成病人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死亡等不良
后果。
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
而发生差错,对病人 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医疗纠纷的现状和趋势
医疗纠纷明显增多,非医疗事故明显多于医疗事故,医疗风险与医疗纠纷多呈正比,处
理难度加大,索赔款项增高。
1.医疗质量纠纷比重提高,导致处理较困难、医院赔偿风险加大。
2.由手术或有创操作引发的纠纷发生率高。
3.受新《条例》出台等因素的影响,患方诉讼热情高涨。
4.患方提出的问题越来越“专业化”,并获得更多的“技术支持”。
5.医患沟通障碍成为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
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源性医疗纠纷:打错针,发错药,因技术水平有限,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病人及家属对医院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把医院与就诊患者的关系看成是商店与一般
顾客关系,要求不出一点差错,否则就要索赔,不能随愿就纠缠不休
•社会不理解、新闻炒作:医院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社会上往往同情患者
护理工作中常见法律问题:
•一、护理人的因素
•1、责任心差、技术不过硬
•2、护理记录不规范
•3、观念淡漠自我保护意识差
理方的因素
•1、理者缺乏管识和经验
•2、理制度不完善,或有制度落到实
•3、监控管制不严
•4、理者对护士缺乏道德教育和法律规教育
•5、岗位设置欠妥
、患者及家属方的因素
•1、临床作中,有患者由种种原因在医院完治疗后就院,使某按护理
成的工作无法进
•2、某些者及家属水平低,观念淡薄能为达到某种私欲制造纠纷也可能对医疗
护理行为不理解,医院法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第五
摘要:

2008年护士继续教育讲稿中肝胆外科刘春梅探讨了医疗纠纷的防范。她指出医疗纠纷是求医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间因合同权利义务引发的损害赔偿行为包括护理事故与护理差错。当前医疗纠纷增多非医疗事故多于医疗事故处理难度与索赔额上升。原因包括医源性因素、患者及家属认识偏差、社会不理解及新闻炒作等。护理工作中法律问题多源于护理人员责任心差、技术不过硬、记录不规范及法制观念淡漠等同时管理方面的因素和患者及家属方面的因素也不容忽视。医疗事故分四级依据损害程度划分。医疗纠纷类型多样防范需加强法律知识、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注重细节与服务关注风险环节强化专业培训创造良好就诊环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强化证据意识明确护生职责并加强护患沟通真诚、尊重、移情是有效沟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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