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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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
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在临床的
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
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
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三大类共
25 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
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
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委员
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
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
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
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
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辅助用药分类
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
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
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
(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疗
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有
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产生不良的干
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者机体功能受损,
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二)、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
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及疗程,原则允许现超说明
用药情况,临床医生有循证依据(指)支持一药品可超说明
用药,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循证
据,进行要的备案方可使用,为不合理使用。
(三)、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分考
物成本疗效比,不用的药物决不用,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
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四、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
摘要:

成都医院依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医院将三大类共25个品种列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组织方面参考抗菌药物管理成功经验由药事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负责管理和日常工作包括制定使用目标、检查评价使用情况、反馈问题、公布使用情况及提出处罚决定。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分为十类其应用基本原则包括: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原则上不允许超说明书用药;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降低药品费用。管理办法包括制定合理使用目标和要求、详细记录使用理由、经科室主任批准联用或超疗程使用等。奖惩措施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合理用药的医师将获奖励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及个人将受处罚处理意见将作为奖金发放、评先、晋升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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