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错误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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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用药错误报告处理制度
一、用药错误的范畴
误是使用过何可,导
药不当或患者受损。主要表现为:
(一)处方错误
在处方书写、选药、剂量、剂型、途径、用药时间、用药频次 、
溶媒选择等方面发生错误。
(二)配方错误
误的量、的配、包
配发、储存不当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三)给药错误
1、投药错误:将药物误给于其他患者。
2、未经处方的用药错误:指未经医师处方而给患者用药,包括
继续使用已停用的药物。
3、剂量错误:剂量大于或小于规定剂量或重复用药。
4、途径错误:用药途径不是处方规定的途径,或是途径正确而
部位错误,如滴左眼误滴右眼。
5、速率错误:常见于静脉滴注。
6、剂型错误:包括不经处方者同意而将片剂粉碎。
7、配制错误:药物在溶解或稀释时发生错误,或发生配伍变化
8、技术错误:操作技术不当,如输液泵操作错误,注射部位未
消毒等。
9、应用变质药品的错误:使用保存不当的药品,或变质、过期
失效的药品。
10间错规定或给生明
差。以下的给药时间偏差被认为是在正常范围内:
(1)规定每 4 小时给药或给药次数更多时,药物应在规定时间
前/后半小时内给予;
(2)规定每 12 小时给药或给药次数更多(如每 6 小时,每 8
小时等)时,药物应在规定时间前/后 1 小时内给予;
(3)规定大于 12 小时(如每 18 小时,每天一次)给药时,药
物应在规定时间前/后 3 小时内给予;
(4)规定每周一次给药或给药次数更少时,药物应在规定时间
前/后 1 天内给予;
(5)规定每月一次给药或给药次数更少时,药物应在规定时间
前/后 1 周内给予;
摘要:

用药错误报告处理制度摘要用药错误指药物使用中可预防事件导致的用药不当或患者受损主要包括:1处方错误:涵盖处方书写、选药、剂量、剂型等多方面的错误。2配方错误:涉及配发药物、剂量、剂型不当以及标签、包装、储存等问题。3给药错误:包括投药错误、未经处方用药、剂量、途径、速率、剂型、配制、技术错误应用变质药品及时间错误等十种情况并明确了给药时间偏差的正常范围。4监测错误:指未对药物治疗方案或相关数据作出评价。用药错误按严重程度分为一般和严重两类。发生用药错误时医务人员需立即救治并报告严重用药错误要形成书面报告内容涵盖用药错误情况、调查、药品及患者情况。医务科等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治并上报制订急救措施程序开展现场勘察。用药错误责任认定方面医师对诊断、处方错误负主责药师对审方、配发错误担责护士对给药操作等错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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