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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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020 试行版)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
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
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
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
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
1、品种和基数
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
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各科室根据
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
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
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
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申请
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
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
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
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按
“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变动。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
进行备案。
4、取消程序
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
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
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病区、药学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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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旨在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适用于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制度要点如下:1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科室实际需要储存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数量。2申请: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备。科室根据需求确定品种和基数护士长提交申请经多部门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后领取。申请表和清单需三部门备案。变更或取消也需按程序经审核批准后进行。3管理:目录与标识:统一目录和标识格式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储存:分类定位定量存放标签清晰严控存放条件。效期: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每月效期检查近效期药品及时调换。账物:基数控制、动态管理专管人员负责每月盘点。督查:药事会每月督导检查结果通报护理部并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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