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

2025-10-20 999+ 12.44KB 2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
胚胎药物敏感的 3 个阶段
药物致畸除药物本身及孕妇体内代谢的特点外,还与胚胎发育有关,人胚
胎发育的致畸敏感期,主要分 3 个时期。
1. 全或无时期(受精后 2 周内,末次月经第 1428 天)
受精后 1 周内,此时受精卵还在输卵管腔中;受精后 814 天,受精卵
刚种植于内膜,胚层尚未分化或分化程度不高,以细胞分裂为主,极易受到药
物的损伤。
如果受损严重,可造成胚胎死亡而发生极早期流产,是「全」;如果受损
不严重,则可完全修复损伤并继续发育而不产生后遗问题,即所谓「无」。
2. 敏感期(受孕后 38 周,末次月经的第 2970 天)
此时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细胞快速分化增殖,易受到干扰与抑制,
因此对药物的敏感性极高,是药物暴露致胎儿畸形的主要时期。用药不当可能
导致流产、先天畸形或永久缺陷。
器官开始发育至初步形成有一定时间范围, 因此药物暴露时间不同可能会
出现不同的畸形。如神经组织致畸敏感期为受精后 1525 天;心脏为 20
40 天;眼为 2439 天;肢体为 2446 天;而外生殖器在 3655 天。
3. 低敏感期(受孕后 938 周,末次月经第 71280 天)
此阶段大多数系统和器官分化已接近完成,以生长和功能发育为主,对药
物敏感性降低,相对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牙齿仍在发育, 神经系统的分化持
续到胎儿成熟, 乃至新生儿时期,所以仍有胎儿畸形的可能。
小孩到底能不能要,需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 什么时候开始用药?
2. 用药几天?
3. 平素月经是否规律?
4. 末次月经时间。
特殊用药需牢记
摘要:

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需考虑胚胎药物敏感的三个阶段:一是全或无时期(受精后2周内)此时受精卵易受药物损伤受损严重则胚胎死亡不严重则可完全修复;二是敏感期(受孕后38周)各器官高度分化对药物敏感性高用药不当可能导致流产、先天畸形或永久缺陷且不同器官致畸敏感期不同;三是低敏感期(受孕后938周)此阶段大多数系统和器官分化完成对药物敏感性降低但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牙齿仍在发育仍有致畸可能。特殊用药需牢记如利巴韦林、异维A酸等有严重致畸作用。妊娠过程复杂医患应理性看待用药临床医生和药师应紧密合作为患者提供专业建议。

展开>> 收起<<
妊娠期用药风险评估.docx

共2页,预览1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2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