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乳腺癌化疗【9页】

2025-08-20
999+
310.25KB
9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摘要:
展开>>
收起<<
妊娠期乳腺癌化疗需谨慎选择时机与方案。以细胞毒性药物为代表的化疗多限制用于妊娠早期因胎儿器官发育时期存在高度致畸风险。度过妊娠早期后化疗似乎并不明显增加致畸风险但可能导致早产、低体重儿等并发症。研究显示妊娠第3个月后至第9个月前化疗更为安全。化疗方案选择上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如FAC方案在妊娠中晚期应用耐受良好未发现新生儿缺陷或比非妊娠期化疗产妇更多的不良事件化疗或与先天性畸形并无直接关联。此外表柔比星周疗方案在妊娠中期也显示出较好的耐受性。理论上环磷酰胺存在致胎儿白血病远期效应故多柔比星或表柔比星单药可作为治疗的一部分。紫杉类药物及靶向药物如曲妥珠单抗、拉帕替尼在妊娠中晚期的使用需谨慎部分个案显示其可能与无羊水、羊水过少等并发症有关但也有成功分娩健康胎儿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