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科影像报告审核制度

2025-12-03 999+ 13.5KB 2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影像科影像报告审核制度
1放射科检查报告均由取得职业医师资格人员书写相关的诊疗
报告。
2签发报告医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上岗资质。
3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审核并签发报告,严禁未经上级医
师审核出具相关的诊疗报告。
4审查诊疗报告时,要求认真仔细,面面具到,不得遗漏病变
5审查报告时要查:申请单的申请内容,患者的姓名,性别,
年龄,检查,部位,与 DR 照片上的是否符合,临床的
料及相关的检验资料并询问患者相关的临床表现,相应影像
表现提出合理的意见或者建议。
6一般情况影像报告须两人以上签发,原则上审核医师职称高
于报告医师,审核医师可根据病例疑难程度提高上级医师的
审核,或提交集体阅片会讨论通过。
7急诊报告可由 1单独签发病人必须留下可靠联系方式,第二
天对前一日急诊影像进行复阅,发现差错应及时与病人或者
相关科室联系及时更正急诊报告为正式报告。
摘要:

影像科影像报告审核制度要点如下:1放射科检查报告需由具备职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书写签发医师需有相应专业上岗资质。2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负责审核并签发报告严禁未经审核出具诊疗报告。3审查报告时需认真仔细全面无遗漏核查申请单内容、患者信息、检查部位与照片是否一致结合临床资料及检验结果询问患者临床表现提出合理建议。4影像报告一般需两人以上签发审核医师职称原则上高于报告医师可根据病例疑难程度提高审核级别或提交集体讨论。5急诊报告可由1人单独签发但次日需复阅发现差错及时更正并联系患者或相关科室。

展开>> 收起<<
影像科影像报告审核制度.doc

共2页,预览1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2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