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越管理的22项建议(精神科患者激越的评估和管理)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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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WFSBP专家共识:激越管理的22项建议(摘译)
世界生物精神病学会联合会(WFSBP)发布了《精神科患者激越的评估和管理:专
家共识》。以下为工作组针对精神科患者精神运动性激越评估及管理的22项建议。
精神运动性激越(下文简称激越)与很多精神疾病相关,如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
障碍、焦虑症、抑郁症等,是精神科急诊、住院和门诊病人常见的状况,而不恰当
的评估与管理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强制或镇定治疗,或是激越进展成为暴力行为,造
成严重后果。
在美国每年有 1700 万激越急诊患者,另有 20%~50% 的患者存在激越风险。为对
激越管理达成共识,来自欧洲、北美、南美、亚洲的 24 位专家从 2175 篇相关文
章中遴选出 124 篇,并就此达成 22 项共识。本文发表在 The World Journal of
Biological Psychiatry 上,通讯作者为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的 Vieta 教授。
一、病因学及鉴别诊断
1、若患者无既往诊断或信息不足,应首先将激越视为全科躯体疾病所致,直至证
明另有病因。
2、针对激越患者的常规躯体检查包括全套的生命体征、血糖(指血)、血氧水平
及尿毒理学检测。
二、针对镇静水平的评估
3、治疗激越后,应系统评估患者所处的镇静水平。
三、非药物干预手段
4、针对激越患者,首先考虑使用的干预手段永远是口头“降温”(de-
escalation)、改善环境及其他着眼于提高患者参与度的策略,而非躯体约束。
5、针对轻中度激越患者,应永远尝试口头“降温”,进而避免使用躯体约束。
6、只有当患者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显著伤害,且其他方法均不可用时,才应使
用躯体约束作为最后的策略。
7、面对暴力风险,当事患者、工作人员及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应着重考虑。
8、若确有必要对激越患者实施约束和隔离,不仅需要进行适宜的监测观察,还应
使用质量指标(QI,评估住院医疗质量的指标)进行衡量。
9、针对躯体约束的患者,必须机警地记录其监测情况:约束后的第一个60分钟内,
应每15分钟测量一次生命体征;随后的4个小时内应每30分钟测量一次,或直到其
醒转。
10、一旦患者经评估不再对自己和/或他人具有危险性,躯体约束即应尽早解除。
11、只要有可能,应优先考虑非侵入性治疗,而非侵入性治疗。
四、药物干预
12、针对药物类型及给药方式,激越患者自己应尽可能参与选择。
13、药物治疗的主要目标是使激越患者快速安静下来,而非过度镇静。
14、若计划进行非患者自愿的药物干预,医疗团队内部应达成一致,且认真完善操
作准备。
15、针对轻度激越患者,应优先考虑口服药物(包括口服液及口崩片),而非肌注
剂型。
16、针对严重激越患者,快速起效及可靠性是选择给药方式的最重要因素。
17、针对继发于酒精戒断的激越患者,应优先考虑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治疗,而非
抗精神病药。
18、针对与酒精中毒相关的激越患者,应优先考虑使用抗精神病药治疗,而非苯二
氮䓬类药物。
19、针对轻中度激越患者,若需要快速起效,可考虑使用抗精神病药吸入剂型。
20、鉴于联用可能带来的危险效应(低血压、心动过缓及呼吸抑制),不应同时使
用奥氮平和苯二氮䓬肌注剂型。
21、尽可能避免静脉给药,除非别无他选。
22、老年激越患者所使用的药物剂量宜低,通常介于标准成人剂量的1/4至1/2之间。
激越的临床特点
激越的主要特征为坐立不安、存在过度或半目的性的运动、易怒、对内在及外
界刺激的过度反应和不稳定的临床病程。DSM-5 对激越的定义为与内在感觉紧张相
关的过度活动,一般是无用且重复的,包含踱步、坐立不安、手出汗、扯衣服等。
虽然攻击性增强不是激越的核心特征,激越病情的进展可能导致攻击性和暴力
行为。14% 的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在入院时即表现激越及攻击性和暴力行为,其中
20% 的患者终生会出现数次激越。
激越也是双向情感障碍躁狂期及混合期最常发生的状况,而重症抑郁发病期的
激越发作提示潜在的双向情感障碍。值得注意的是,混合抑郁期的激越和思维奔逸
与高自杀风险相关,尤其是冲动型自杀,是自杀行为的预警因素。同样值得注意的
是,激越不仅与多种精神障碍相关,还与器质性疾病及物质滥用及中毒有关,临床
上需要首先加以鉴别。
激越的临床评估
激越患者的不配合及难以给出相关病史使得激越的临床评估尤为困难,医生很多时
候不得不依赖有限的信息作出决策。通常,完整的精神病学评估在患者平静下来后
才能完成,因为让患者面谈与自评可能会加重激越甚至激发攻击行为。虽然一些征
兆可以预警攻击性和暴力行为,但大多数焦虑升级为激越或暴力行为是难以预测的。
1. 流行病学及鉴别诊断
在评估环节中,医生需要尽快开始精神状态检查,以确定病因、指导干预。在此情
景下,陈述性诊断并不是目标,而确定鉴别诊断类型(以下四类),保证病人安全
并制定相关管理策略才是首要目标。
激越病因可以分为四类:躯体疾病、物质中毒、精神疾病和未定原因的。为获得准
确的鉴别诊断,首先要测量生命体征并参考既往病史(如果有),同时排除威胁生
命的躯体症状。对于无既往精神病史的患者,考虑躯体疾病。
可能导致激越的躯体及精神因素如下:
(1)躯体状况导致的激越
头部外伤、脑炎、脑膜炎或其他感染、脑病,尤其是肝衰竭和肾衰竭引起的、环境
中毒素接触、代谢紊乱如低钠血症、低钙血症和低血糖、缺氧、甲状腺病、癫痫发
作后、药物毒性(抗精神病药物或抗癫痫药物)。
(2)药物中毒或戒断导致的激越
酒精、其他药物如可卡因、摇头丸、氯胺酮、「浴盐」、吸入剂和甲基苯丙胺
(3)精神疾病导致的激越
精神障碍、躁狂及混合期、激越性抑郁、焦虑症、人格障碍、反应性或情境性
激越(适应综合征)、自闭症谱系障碍。
谵妄、药物中毒或戒断和认知损害应在精神疾病前予以考虑。在急诊情境下,
谵妄很容易被误认为精神障碍,表现为知觉改变,难以集中、保持或转移注意力。
认知损害可待患者平静后通过迷你精神状态检查或简要精神状态检查进行评估。药
物使用史可帮助评估药物中毒或戒断。未分类的激越应先考虑躯体疾病相关。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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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生物精神病学会联合会(WFSBP)发布了《精神科患者激越的评估和管理:专家共识》提出了针对精神科患者精神运动性激越的22项建议。激越与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相关是精神科急诊、住院和门诊常见状况不恰当的评估与管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24位专家从2175篇相关文章中遴选出124篇达成22项共识包括病因学及鉴别诊断、镇静水平评估、非药物干预、药物干预等方面的建议。其中强调针对激越患者应首先考虑口头“降温”、改善环境等非药物干预手段药物治疗应尽可能让患者参与选择主要目标是使患者快速安静下来而非过度镇静。特殊人群如孕妇和老年人的激越管理也有相应建议。该共识旨在为激越的评估和管理提供指导确保患者安全提高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