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型肉毒毒素在整形外科中的临床应用指南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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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型肉毒毒素在整形外科中的临床应用指
南
为了规范肉毒毒素的使用,中华医学会召开了关于肉毒毒
素的使用安全和规范化操作共识会。在适应证和禁忌证注
射方法、不良反应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讨论,达成了初步的共
识,为国内 A型肉毒毒素在整形外科中的应用提供了初步指
导意见。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适应证
面部动力性皱纹;
某些部位的肌肉肥大;
某些部位的肌肉张力过大或痉挛;
某些部位的腺体如汗腺分泌过多(注:目前除眉间纹外,
其余部位的注射均属于“标签外”用药,需要告知患者)。
2. 禁忌证
过敏者;
重症肌无力或 Lambert- Eaton 综合征患者;
以注射部位存在感染;
备孕期、孕期哺乳期女性;
威胁生命的重大疾病;
发烧、急性传染病。
3. 需谨慎使用的情况
近期使用过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等)者;
近期使用过抑制凝血的药物(维生素 E、阿司匹林及非
甾体抗炎药等)者;
依靠面部表情的工作者(如演员等)做面部注射;
依靠发声的工作者(如播音员)做口周注射;
上睑下垂的患者做额部注射;
干眼症的患者做眼周注射;
月经期;
儿童及老年人
4. 制剂品牌
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肉毒毒素是中国产的“衡力”牌和
美国产的“保妥适”
两者均为 A型肉毒毒素,产品分别为 50U 和100U。
其配制浓度和使用方法相近。
5. 制剂保存
肉毒毒素冻干粉冷冻保存,配制溶解后立即使用,亦可
置于 2℃~8℃冰箱 4h 内用完。
6. 制剂配制
使用生理盐水配制肉毒毒素,配制浓度为
40~100U/ml,即100U 肉毒毒素溶解在 1.0-2.5ml
的生理盐水中,配制时注意避免产生大量气泡,因为肉
毒毒素在空气和液体的交界面上有可能出现结构的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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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型肉毒毒素在整形外科中的临床应用指南》指出中华医学会就肉毒毒素的使用安全和规范化操作召开共识会为A型肉毒毒素在整形外科的应用提供初步指导意见。内容主要包括:1适应证涵盖面部动力性皱纹等眉间纹外其余属“标签外”用药;2禁忌证包括过敏者、重症肌无力患者等;3制剂有“衡力”和“保妥适”两种需冷冻保存配制时避免气泡;4注射剂量一般每次总量控制在200U以内男性剂量应比女性高50100U;5推荐精准注射时使用高浓度低容量大面积注射时使用小剂量多点注射;6注射时应将制剂注射在靶组织内注射深度取决于靶组织层次;7注射前应了解患者需求告知其效果和不良反应;8注射前后需医学摄影注射前要卸妆洁面标记注射点;9建议在医疗机构内由有资质的医师注射注射后需留院观察30min;10肉毒毒素注射后2448h起效可维持46个月甚至更长;11肉毒毒素美容剂量很安全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短暂;12面部老龄化表现需联合其他治疗要注意先后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