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不需进一步辅助治疗,如果肿瘤紧邻重要血管,神经结构,易复
发危险性高,则需放疗。如果标本切缘阳性,则建议应再次补充手
术,补充手术原则在一个月内完成,如超过三个月,则宜采取其他
治疗方法。如果某些部位手术难以完成根治,或不能保证干净切缘,
显微镜下有残留者,也可以考虑补充放疗。
术前放疗剂量可达50Gy,某些区域肿瘤残瘤者,可用高剂量
铱192 或粒子内照射,术前放疗易产生切口并发症,有时需整形科修
复。手术中发现肿瘤邻血管、神经、难以保证切缘者,应在四周放
置银夹标记,以便术后放疗,也可在术中置管,按巴黎系统排列,
管距1cm,要求平直,术后几天内行高剂量铱192 内照射,肿瘤剂量
为12-16Gy。术后放疗瘤床剂量45-50Gy。还可以根据切缘情况,再
考虑增加 10-20Gy 剂量。
某些高度恶性肉瘤常需用以阿霉素为主的化疗,(尤因尤文氏
肉瘤、横纹肌肉瘤,骨肉瘤等)化疗也可应用异环磷酰胺与阿霉素
联合用药,但强化疗有时并未增加生存率,且带来副作用。化疗可
在高度恶性、有复发、转移危险、全身状态好的情况下应用。目前
术前动脉介入化疗可使肿瘤缩小,利于手术切除,可在某些较大肿
瘤中应用。
对难以手术切除的病例,建议术前应用阿霉素,异环磷酰胺化
疗或术前放疗,争取创造再手术切除的机会,如果治疗有效果,再
手术切除肿瘤,术后可考虑继续化疗或补充放疗。目前认为联合放、
化疗可以达到局部控制肿瘤的目的,对某些异环磷酰胺、阿霉素耐
药者,可试用健择。
近一年来肉瘤综合治疗组应用序贯方案治疗尤文肉瘤家族肿瘤,
目前已开始用于临床。
VCD 方案:
长春新碱:2mg, 静脉滴注,第1天
环磷酰胺:1200mg/m2,静脉滴注,第1天
美斯纳:240 mg/m2,静脉滴注(CTX 用药后 0,4,8H),第 1天
多柔比星:75 mg/m2,静脉慢推,第 1天
G-CSF:300ug/d,皮下注射,第 5天起(直至ANC 达到10×109/L 以
上)每 3周一个疗程
IE 方案:
异环磷酰胺:1800 mg/m2,静脉滴注,第 1-5 天
美斯纳: 360 mg/m2,静脉推注(IFO 用药后 0,4,8H),第 1-5 天
VP-16:100 mg/m2,静脉滴注,第 1-5 天
G-CSF:300ug/d,皮下注射,第 6天起(直至ANC 达到10×109/L 以
上)每 3周一个疗程
说明:1)对于初治局限期患者,序贯给予 4个疗程 VCD 方案和 IE
方案,然后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或放疗)。
2)对于伴有远处转移患者,序贯给予 4个疗程 VCD 方案和
IE 方案;必要时可以给予转移部位放疗。